“双碳”目标下基层公务员履职困境及能力提升路径
作者:
杨建武
期刊:
领导科学论坛,2024年(05):38-41 ISSN:2095-5103
作者机构: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政法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4);[杨建武]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关键词:
"双碳"目标;基层公务员;责任困境
摘要:
推进碳达峰和碳中和是我国向世界做出的庄严承诺,也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从现有关于"双碳"工作推进的实践中,部分基层公务员存在政治责任弱化、行政责任模糊、道德责任流失等问题,阻碍了政府宏观调控作用的发挥.基于此,应着眼完善"双碳"标准体系,从筑牢道德责任根基、加强"双碳"领域立法,促进政府依法有为、完善"双碳"市场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加强"双碳"理论学习,强化政治责任意识等方面,破解责任履职困境,以期稳步推进"双碳"目标的实现.
语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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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ChatGPT生成式人工智能的运行机制、法律风险与规制路径
作者:
杨建武;罗飞燕
期刊:
行政与法,2024年AMI(04):101-115 ISSN:1007-8207
作者机构: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政法学院;[罗飞燕; 杨建武]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关键词:
生成式人工智能;法律风险;规制路径
摘要:
生成式人工智能通过"准备-运算-生成"的运行模式为人们提供了创造性和高效的内容生成工具,深刻改变了创作、沟通和信息传播方式.但其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法律风险,如在准备阶段出现了数据安全和算法偏见风险等问题,在运算阶段存在隐私泄露和网络侵权、欺诈风险等问题,在生成阶段引发了版权及版权归属不明和商业秘密泄露及其导致的不正当竞争等问题.对于以上法律风险问题,需要以安全负责和科技向善为着眼点,选择相对应的法律规制路径,这有助于平衡技术创新与社会稳定之间的关系,保障公众权益.
语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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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获取问题
作者:
菲利普·赫克;李剑
期刊:
湖湘法学评论,2024年4(02):142-160 ISSN:2097-020X
作者机构: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政法学院
关键词:
法律获取;概念法学;利益法学;自由主义法学
摘要:
利益法学的出现是德国法学发展中的一道分水岭。在它之前是独领风骚近百年的德国历史法学以及由其发展而来的概念法学,而在它之后则是延宕至今的评价法学。在批判当时处于主流地位的概念法学和反思同时代兴起的自由主义法学的背景下,利益...展开更多 利益法学的出现是德国法学发展中的一道分水岭。在它之前是独领风骚近百年的德国历史法学以及由其发展而来的概念法学,而在它之后则是延宕至今的评价法学。在批判当时处于主流地位的概念法学和反思同时代兴起的自由主义法学的背景下,利益法学应运而生。随之,德国法律人对法律适用的认知也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在一定意义上,我们可以把利益法学看作是介于概念法学与自由主义法学之间的“中间道路”。这三个法学流派之间存在的差异就集中反映在各自的方法论立场上,具体表现为对法律解释或法律获取问题的不同理解。收起
语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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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协同育人的逻辑进路
作者:
黎敏
期刊:
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2024年16(01):121-127 ISSN:1674-5884
作者机构: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政法学院,湖南 长沙410004;[黎敏]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关键词:
协同育人;课程思政;思政课程;思政教育
摘要:
“课程思政”应协同“思政课程”发挥好育人功能,形成“课程思政”隐性育人与“思政课程”显性育人相连接的“大思政”新态势。二者协同育人的特征是主体的全员性、过程的完整性和方位的立体性,逻辑基础是“思政课程”向思政教育提出挑战和“课程思政”为思政教育带来新思路,逻辑路径是非理性教育与理性教育协同育人、非连续性教育与连续性教育协同育人、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协同育人。
语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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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行为过度刑法化及其纠正
作者:
廖洁
期刊:
畜牧兽医科技信息,2024年(01):41-44 ISSN:1671-6027
作者机构: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政法学院,湖南长沙 410004;[廖洁]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关键词:
过度刑法化;危险犯;附条件不起诉;恢复性司法;生态性的人类中心主义法益观
摘要:
过去几十年中,中国微罪去刑化研究成果显著,为备受刑法扩张困扰的西方国家提供了学习借鉴新思路,但仍存在完善空间.我国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行为过度刑法化趋势就是问题之一.在刑事立法上表现为过度增设新罪和抽象危险犯;刑事司法上表现为重刑罚,轻非刑罚辅助措施及多缓刑,少实刑,对我国刑法谦抑性、人权保护、司法资源合理配置都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在立法层面借鉴德国环境刑法将危险犯细化为对人的危险和对生态的危险、新增环境类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司法层面积极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树立生态性的人类中心主义法益观等对策,为未来全球刑法发展提供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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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官造法之路标
作者:
卡尔·拉伦茨;李剑
期刊:
法治社会,2024年(02):112-126 ISSN:2096-1367
作者机构: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政法学院
关键词:
法官法;法教义学;法理念;新黑格尔主义
摘要:
法官法的存在及其合理性已得到了普遍的认可,但法官法并不是任意而为的。为了防止法官在法律适用活动中的恣意性,法官法需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同时也需要加以指引。拉伦茨教授认为“事物本质”“案例比较”“学说发展”“原则和准则”以及...展开更多 法官法的存在及其合理性已得到了普遍的认可,但法官法并不是任意而为的。为了防止法官在法律适用活动中的恣意性,法官法需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同时也需要加以指引。拉伦茨教授认为“事物本质”“案例比较”“学说发展”“原则和准则”以及“法律理念”都是法官法需要遵循的“路标”。这些路标在法官进行法律裁判时以不同的方式发挥着作用。通过这五项路标,我们可以将法官法限定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使其符合我们的法体系以及法秩序。收起
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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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法推荐时代青年政治认同隐忧与治理进路
作者:
杨建武
期刊:
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年32(03):57-69 ISSN:1008-7095
作者机构: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政法学院
摘要:
作为一种广泛运用于资讯、社交、短视频等平台的新兴业态模式,算法推荐的勃兴为青年绘制了全新图景,同时也为青年政治认同带来了一系列隐忧。这些隐忧是算法技术扩张与青年主体遮蔽互动的结果,算法推荐的技术扩张引致的专属信息环境、社群空间区隔、算法技术依赖、去权威性传播等层面,为青年政治认同带来了固化认同思维、淡化认同情感、削弱认同能力、消解认同价值等隐忧。因此,着眼于新时代党对青年的政治领导力和思想引领力,应坚持国家安全与科技向善的基本原则,从技术、个体、制度与价值等维度,构建多要素的协同治理策略,从而助力新时代党对青年的政治领导力和思想引领力,促进算法技术有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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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公务员行政伦理建设如何创新——历史的回溯与反思
作者:
杨建武
期刊:
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24年37(1):114-123 ISSN:1001-5124
作者机构: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政法学院;[杨建武]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关键词:
公务员;行政;伦理
摘要:
公务员是国家治理体系中最活跃的要素,其行政伦理建设关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务员行政伦理建设可划分为四个阶段。我国公务员行政伦理建设的历史图景蕴含着回应现代化建设的实践驱动、传承与发展优秀传统...展开更多 公务员是国家治理体系中最活跃的要素,其行政伦理建设关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务员行政伦理建设可划分为四个阶段。我国公务员行政伦理建设的历史图景蕴含着回应现代化建设的实践驱动、传承与发展优秀传统官德的历史逻辑,以及从单一抽象转为全面具化的辩证发展等特征。在新时代,我国公务员行政伦理建设仍存在诸多不足之处,未来要围绕新时代特征与党的建设新要求,优化公务员行政伦理规范结构、明晰公务员行政伦理行为选择、确定公务员行政伦理关系建构,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奠定基础。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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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征地补偿的胎儿利益保护
作者:
周春明
期刊:
湘南学院学报,2023年44(6):66-72+82 ISSN:1672-8173
作者机构: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政法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4;[周春明]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关键词:
胎儿利益保护;征地补偿;《民法典》第16条
摘要:
征收集体土地时,在特定情形下会产生胎儿利益保护的问题。对于胎儿能否依《民法典》第16条的规定而成为征地补偿的对象,争议较大。司法实务目前对此呈现四种态度:完全肯定型、不完全肯定型、彻底否定型、消极回避型。胎儿获取的利益类...展开更多 征收集体土地时,在特定情形下会产生胎儿利益保护的问题。对于胎儿能否依《民法典》第16条的规定而成为征地补偿的对象,争议较大。司法实务目前对此呈现四种态度:完全肯定型、不完全肯定型、彻底否定型、消极回避型。胎儿获取的利益类型有“纯粹加利型”与“补偿救济型”。如在遗产继承和损害赔偿的情形下,由于“被继承人死亡”和“侵权行为”这两个法律事实的发生,使得胎儿出生后所成为的自然人存在补偿救济的需要。在集体土地被征收后,其对相应的征偿款享有迫切性利益,亦存在补偿救济的需要。同时,“胎儿没有户籍”“胎儿对集体组织无履行义务的能力”皆无充分理由阻碍其取得征地补偿款,故应肯定胎儿能成为补偿的对象。在对《民法典》第16条进行解释适用时,应探明胎儿获取的利益类型,并依各自不同的标准判断其获取利益的正当性,从而认定此笔利益能否纳入第16条“等”所应涵盖的事项中。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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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罪法定刑档次标准研究——基于司法解释的完善视角
作者:
李清华
期刊: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3年(01):55-59 ISSN:1008-7966
作者机构:
[李清华]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政法学院
关键词:
污染环境罪;司法解释;法定刑档次
摘要:
污染环境罪相较于传统类犯罪具有特殊性。为了凸显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应对理论与实务界纷纷认为的污染环境罪刑事责任过于轻缓化的问题,《刑法修正案(十一)》对该罪进行了修订,其中最大亮点为增加了第三档法定刑。从整体上来看,污...展开更多 污染环境罪相较于传统类犯罪具有特殊性。为了凸显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应对理论与实务界纷纷认为的污染环境罪刑事责任过于轻缓化的问题,《刑法修正案(十一)》对该罪进行了修订,其中最大亮点为增加了第三档法定刑。从整体上来看,污染环境罪的法定刑演变体现出入罪范围扩大、门槛降低、惩罚力度加大的特点。但是修改过后的条文规定与现行司法解释难以完全匹配,在法定刑档次标准的认定中存在三档法定刑之间逻辑混乱、界定模糊以及法定刑认定标准缺失等问题。为此,应对“严重污染环境”“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分别进行重新认定,使污染环境罪的三档法定刑之间更具逻辑性。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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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智能化赋能共同富裕:内在耦合、现实梗阻与实现路径
作者:
杨建武
期刊: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3年44(06):187-194 ISSN:1004-3926
作者机构:
[杨建武]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政法学院
关键词:
乡村治理;智能技术;共同富裕;中国式现代化
摘要:
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核心要义与根本旨趣。共同富裕有着鲜明的共享、过程与全面等本质属性,而推进乡村治理智能化是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面向,也是公共价值创造的过程。实现共同富裕与乡村治理智能化在价值目标与政策工具等层面不谋而合。然而,乡村治理智能化赋能共同富裕仍面临着数字弱势群体边缘化、智能化乡村劳动异化以及乡村数智化能力“赤字”等挑战。基于此,未来要在技术治理范式背景下,变革思想观念、加强顶层设计、强化数智实践、弥合数智鸿沟等,推动乡村共享数智发展红利,实现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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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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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地理标志法律保护困境与出路
作者:
王靖
期刊:
中阿科技论坛(中英文),2023年(06):168-172 ISSN:2096-7268
作者机构:
[王靖]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政法学院
关键词:
地理标志;保护模式;商标法;协调立法冲突
摘要:
地理标志是一项重要的知识产权,承载着极大的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对其进行法律保护十分重要。目前,我国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呈现出“三套制度、两种模式”的局面。“三套制度、两种模式”冲突且并行导致我国地理标志的保护面临法律规范体系不完善、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标准不一、确权机制缺陷引发重叠保护与权利冲突、管理机构设置不完善等一系列的问题。对此,基于国情,我国可以通过完善地理标志的商标法保护、构建统一的质量监控制度以协调立法保护模式的冲突,通过整合机构职能以完善行政管理体制,从而构建起体系化的地理标志保护体系。
语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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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碳”背景下碳排放权交易与碳税的协同治理
作者:
丁颖赶超
期刊: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2023年36(04):80-82+104 ISSN:1674-6341
作者机构:
[丁颖赶超]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政法学院
关键词:
双碳目标;碳税制度;碳排放权制度;协同机制
摘要:
在“双碳”背景下,我国已初步建立起以配额式碳排放交易制度为主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但其在实践中仍存在一定缺陷,需要结合其他碳减排手段进行协同治理。碳排放权交易与碳税在制度功能上具有同一性,能较好地弥补碳排放权交易的不足。为推动碳排放权交易和碳税的协同治理,需要完善相关制度,制定完善的协同治理机制,建立碳减排协同监管执法体制,深化环境司法协同治理改革,确保协同治理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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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文科理念下林业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探析
作者:
黎敏
期刊: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23年23(01):75-78 ISSN:1671-5454
作者机构:
[黎敏]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政法学院
关键词:
新文科;林业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
摘要:
回应新时代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需求,林业院校行政管理专业要坚持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有机结合,为国家和社会培养生态文明的建设者。当前,林业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面临困境,新文科理念为其指明了发展方向。林业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要注重跨学科交叉融合、积极适应新技术的挑战,调整实践教学方案,强化实践教学平台建设,优化实践教学师资结构,加强实践教学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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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被遗忘权的理论因应及制度构建
作者:
姜素红;林炼鸿
期刊: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年47(03):82-88 ISSN:2096-6431
作者机构:
[姜素红; 林炼鸿]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政法学院
关键词:
个人信息保护法;被遗忘权;删除权
摘要:
数字技术的发展加剧了数字鸿沟。普通公民在强大的数字技术面前处于弱势地位,其数据权、个人信息权以及隐私权等面临风险,亟需法治保障。通过考察域外经验可知,被遗忘权是应对这一问题的最有效手段。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删除权”虽然与被遗忘权高度相似,但本质并不相同。被遗忘权可以综合衡量多方要素,能够有效尊重和保护数字化人格,充分保障数据主体的信息自决权。应当首先秉持谦抑原则和比例原则,继而结合扩大解释、正当程序、个案判定以及行业自律的基本立场,实现被遗忘权的制度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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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化论与宏观比较法
作者:
李剑(译)
期刊:
新华文摘,2023年(2):141-145 ISSN:1001-6651
作者机构:
芬兰赫尔辛基大学;芬兰科学与文学学院;国际比较法学会;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政法学院;[Jaakko Husa] 赫尔辛基大学
关键词:
宏观比较;微观与宏观;进化论;比较法;宏观和微观;微观比较;思维方式;法律
摘要:
一、导言(一)微观与宏观的比较法今天的比较法可以从进化论中学到什么呢?由此所产生的第一个问题是“什么是比较法”?通常微观和宏观比较是比较法上常用的两种形式。宏观比较涉及法域(法律秩序的类型)和整个法律体系:比如法律的一般...展开更多 一、导言(一)微观与宏观的比较法今天的比较法可以从进化论中学到什么呢?由此所产生的第一个问题是“什么是比较法”?通常微观和宏观比较是比较法上常用的两种形式。宏观比较涉及法域(法律秩序的类型)和整个法律体系:比如法律的一般形式、方法和思维方式。不同的是,相比之下微观比较法局限于对个体问题和法律制度的比较。但是在宏观和微观比较之间始终存在着一种平稳的过渡。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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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视角下的大数据与民主决策
作者:
菲利普·里希特;李剑
期刊:
法治现代化研究,2023年7(02):191-200 ISSN:2096-3785
作者机构:
[菲利普·里希特] 德国卡塞尔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李剑]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政法学院
关键词:
基本权;公共领域;大数据;民主决策
摘要:
借助大数据技术来进行民主决策是否具有合法性基础?它会带来什么样的风险?这种风险首先来自对基本权体系的挑战,以及人们所需要做出的相应调整。如果要让大数据对民主决策所造成的风险降至最低,吾人就需要在数据保护领域提升对个人隐私的保护力度,并将其视为一种公共利益。由于大数据技术以及算法上的优势,提升人们对所有信息的保护力度已变得十分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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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行政程序中的结构性原则
作者:
马丁·贝克曼;李剑
期刊:
法治现代化研究,2023年8(03):191-200 ISSN:2096-3785
作者机构:
德国明斯特大学;德国律师协会环境法委员会;[李剑]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政法学院;[马丁·贝克曼] 德国明斯特大学<&wdkj&>德国律师协会环境法委员会
关键词:
基本权;程序结构;司法审查;审查密度
摘要:
个人权利的法律救济仍然是行政程序结构中的核心原则,但德国联邦行政法院的各种规定已经将行政程序扩展到个人法律救济之外,朝着对客观法律进行审查的方向发展。特别是在环境法领域,对《行政程序法》第46条的限制性解释使得这一趋势越发明显。欧盟法赋予环境协会主观权利地位被认为符合公共利益。这一规定也使得《联邦污染物排放保护法》第47条所追求的健康保护之目的超出对自然人的保护范围。由此而引起的关于司法审查密度的问题也成为理论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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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时代的国家责任范围
作者:
李剑(译)#Alexander Roβnagel
期刊:
南开法律评论,2023年(1):65-80
作者机构:
德国卡塞尔大学法学院;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政法学院
关键词:
数字化;国家责任;信息保护;基本权
摘要:
几乎所有生活领域的数字化都在极大改变着国家责任的实现条件和基本权的行使条件。这也涉及人们如何享有基本权和国家如何承担其责任的问题。本文的主题针对已经发生和将要发生的变化,以及国家在这些变化中如何履行其职责的问题。本文的第...展开更多 几乎所有生活领域的数字化都在极大改变着国家责任的实现条件和基本权的行使条件。这也涉及人们如何享有基本权和国家如何承担其责任的问题。本文的主题针对已经发生和将要发生的变化,以及国家在这些变化中如何履行其职责的问题。本文的第一部分将阐明国家在数字化时代的责任,第二部分转向对相关挑战和应对方法的讨论,借以阐明国家在不同的活动领域中如何履行其责任。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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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视域下土地流转中的利益冲突及其消解——基于云南T县的田野调查
作者:
黎敏;钱思慧;刘林林
期刊: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年17(05):76-84 ISSN:1673-9272
作者机构: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政法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东北财经大学 国际商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5;[刘林林] 东北财经大学;[黎敏]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关键词:
生态文明;利益冲突;土地流转;利益主体
摘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转变农业生产模式、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契合生态文明建设需要的必由之路,其在农业生产绿色集约、农村社会焕然一新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基于案例嵌入分析发现,我国土地流转实践因政府行政职能越位、农民对土地依赖强烈、土地价值追求目标分歧、主体参与身份错配等原因,诱发农民、地方政府、村委会及承包企业四大主体围绕各自的利益诉求发生利益冲突,阻碍了土地的平稳顺利流转。对此,通过划清职能边界、增加资源供给、调和价值观念、重配参与身份等路径来化解土地流转中的利益冲突,实现农村生产模式由粗放污染向集约绿色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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