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上个世纪四五十年代是一个公害发达的国家,通过一系列的治理,环境不断修复,现成为环境优良的国家。其在公害治理的过程中对于公害受害人的权益保障有较为成熟的经验值得我国借鉴,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环境优先的环境政策理念是公害受害人权益得以保障的思想基石;第二,完善的公害补偿救济机制和专门的公害纠纷处理机制是公害受害人权益保障的行政基础;第三,独立、公正的司法体系是公害受害人权益保障的司法基础;第四,环境专家、律师团队、科学家等为公害受害人提供专业指导是公害受害人权益保障的社会基础;第五,公害后的环境修复是公害受害人权益保障的环境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