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技的进步,食品行业也加入了很多科技的因素,科技因素的加入对社会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但是有些不良食品生产者和加工者却将科技用到了不当之处,致使食品安全事故频发。食品的加工者和生产者的道德滑坡只是其中的一方面,另一方面就是相关食品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的渎职行为,他们是食品进入民众餐桌前的最后一道防线,他们的渎职加速了食品安全事故范围的扩大。治理食品安全事故,不仅要对食品生产者和加工者采取措施,更要对食品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立法上明确渎职责任,因此《刑法修正案(八)》中的食品监管渎职罪应运而生,但还需要完善。本文以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为主线,将其分为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