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上个世纪四五十年代是一个公害频发国家,通过一系列的治理,环境不断得到修复,现已成为环境优良国家。其在公害治理的过程中为保障公害受害人的权益方面建立了较完善的公害行政救济体系和司法救济体系,并通过加强环境修复制度的建设从根本上保障公害受害人及整个社会的环境安全。日本的经验和做法对我国公害事件公民权益保障机制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第一,环境优先的环境政策理念是公害受害人权益得以保障的思想基石;第二,完善的公害补偿救济机制和专门的公害纠纷处理机制是公害受害人权益保障的行政基础;第三,独立、公正的司法体系是公害受害人权益保障的司法基础;第四,环境专家、律师团...